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社科联,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
按照《青海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青海省社科联社会科学活动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青海省社科联社会科学活动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单位
各级社科类社会组织,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二、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需具备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具备与申报活动项目相配套组织体系、专业人员、活动场所等相关条件,有能力保障项目活动的顺利实施。
2.申报项目须有详细的活动(项目)主题、目的意义、活动(项目)工作方案、预期效果和绩效指标、经费使用计划等,社会科学活动(项目)需符合相关管理规定,需要进行报备审批的需完成前置审批报备程序。
3.社会科学活动(项目)申报者均可独立申报,也可组成项目组联合申报,并明确活动(项目)牵头单位及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研究成果或实践经验。
三、项目申报范围
社会科学活动资助项目申报范围包括组织开展学术活动和社会科学普及活动。
(一)学术活动
1.学术年会:年度综合性学术活动,组织本领域本行业专家学者,对学术研究热点、学科前沿问题等内容进行深入研讨和交流,促进学术交流,推动学科发展。
2.学术讲座与报告会: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围绕本领域本行业社会科学重要理论、实践问题开展专题讲座,传播最新研究成果和学术动态。
3.学术研讨会:针对特定的学术主题,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进行深入探讨,形成有价值的研究成果或政策建议。
4.学术交流活动:包括省内外学术访问、交流合作等,促进不同地区、不同机构之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二)社会科学普及活动
1.重点社科普及活动:面向社会公众普及社会科学知识,提高公众的科学文化素质的大型社科普及活动,如社科普及月等活动。
2.社科普及成果出版:内容通俗易懂、形式新颖,具有较强的普及性和可读性社科普及读物、教材、音像制品等的出版。
3.制作新媒体社科普及产品:组织制作形式多样、内容创新,具有较强互动性和传播力的新媒体科普产品,并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传播手段,开展社科知识普及宣传等。
4.社会科学普及公共服务:如建设社科普及场馆、基地,开展社科知识培训、咨询服务等,为公众提供便捷的社科普及服务。
5.其他:包括展览展示、文艺演出、知识竞赛、培训服务、志愿服务、讲解服务等旨在普及社会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社科普及活动。
四、项目申报内容
1.“夏都新声 红韵领航”党的创新理论宣传阐释活动:紧密围绕党的创新理论核心要义、丰富内涵与实践要求,以提升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政治理论素养,增强对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与践行能力,营造学习党的理论的良好氛围为目标,依托思想性和理论性兼具的专题讲座,邀请理论专家、教授等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宣传阐释活动及短视频的宣传制作。
2.“农牧新思 四维筑福”社科普及活动:围绕法治、科技、卫生、文化等领域,以推进农牧区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农牧民生活质量,帮助农牧民群众树立法治维权、科学生产、健康生活、文化传承的新思想观念为目标,开展现场讲座、实操演示、一对一咨询等普及活动及短视频的宣传制作。
3.“筑梦赤子 青少年爱国思政行”宣教活动:围绕党史国史知识、革命先辈英雄事迹、新时代爱国主义精神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依托红色研学、主题演讲、情景课堂等方式,以培养青少年的爱国情怀,提升其思想政治素养,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目标,开展思政教育活动及短视频的宣传制作。
4.“筑梦同辉 民族一家亲”科普行活动:围绕青海民族文化特色、绚丽多彩的民族风情、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规,以及感人至深的民族团结故事等内容,依托主题展览、文艺演出以及入户宣讲等方式,以增进各民族间的相互了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氛围为目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科普活动及短视频的宣传制作。
5.“青风润心 助弱护航”志愿帮扶活动:围绕弱势群体的生活需求、权益保障、身心健康以及职业发展等内容,依托志愿服务、技能培训、心理疏导等方式,以提升弱势群体的生活质量,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营造关心关爱弱势群体的社会氛围为目标,开展志愿帮扶活动及短视频的宣传制作。
6.“遗脉匠心传承营”非遗传承与创新活动:紧扣青海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以传统手工艺、表演艺术、民俗文化等非遗类别为切入点,依托非遗专家授课、实地研学、创意实践和成果展示等方式,以培养非遗传承新生力量,推动非遗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营造全省关注和参与非遗保护的浓厚氛围为目标,开展非遗传承与创新活动及短视频的宣传制作。
7.“赤魂薪火 红色精神科普行”:围绕青海红色遗址承载的历史记忆、革命文物背后的动人故事、英雄烈士的伟大事迹,以及红色文化作品蕴含的时代价值等内容,依托实地参观、专题讲座、情景演绎和文化展览等方式,以弘扬红色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增强民众对红色文化的认知与理解,营造全社会崇尚革命先辈的浓厚氛围为目标,开展“红色精神”科普活动及短视频的宣传制作。
8.“馆映青风 科普大课堂”:围绕青海悠久历史长河中沉淀的文物瑰宝、独特的民俗风情、壮美的自然生态景观,以及波澜壮阔的革命历程等内容,依托各类展馆等丰富场馆资源,以提升公众对青海地域文化的认知,增强文化自信与生态保护意识,传承红色基因,营造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良好氛围为目标,举办“科普大课堂”活动及短视频的宣传制作。
五、项目申报受理时间
2025年6月6日至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项目申报及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需将申报材料提交至业务主管单位开展初步审核工作,并在申报材料指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社科联负责属地内社科类社会组织(含市州及以下所属社科类社会组织)申报的汇总报送。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
(1)加盖公章、签字的《申请表》一式二份,装订后报送。
(2)支撑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申报单位资质证明、团队成员简介、团队相关业绩证明等)。
以上纸质材料放入1个文件袋,文件袋注明“青海省社科联社会科学活动申报资料”,报送至省社科联学会工作部(办公室)。以上材料电子版,放入一个文件夹,并以“单位名称+社会科学活动申报”命名,报送至省社科联邮箱:qhsskl@163.com。
七、项目立项与管理
省社科联邀请评审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印发《青海省社科联社会科学活动资助项目的通知》。对获批项目按照申报情况给予经费支持,获批项目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项目活动。
各社科类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受省社科联委托负责项目实施的日常指导与监督。对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违规使用资助经费等行为的单位,取消该单位的一切资助申请。
八、结项要求
(一)时间要求
所报项目必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
(二)资助项目成果要求
1.政治方向正确:申报的项目活动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不得传播有害思想和不良信息。
2.专款专用:拨付的资助款必须专款专用,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要求,不得挪用或截留。经费主要用于项目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宣传推广等方面。
3.年度社会科学项目活动须如实填写,完成后提交项目结项报告(总结)、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图片、视频、媒体报道等资料,进行项目验收和评估。
联系人:何芳 联系电话:0971-8459691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上滨河路1号。
右键目标另存或者链接另存下载:《青海省社科联社会科学活动资助项目申报表》
青海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5年6月6日